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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熊湧盗窃罪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时间:2022-08-25

【案例介绍】犯罪嫌疑人熊系未成年人,2020年11月26日,辍学在家的熊与其表哥徐涛商定砸车窗盗窃,考虑到两人皆已年满16周岁害怕被公安机关拘留,于是徐涛安排其“小弟”万明豪,熊安排张志豪、唐辉,由该三人实施盗窃行为,并商定双方四六分成。11月27日凌晨,徐涛叫车将万明祥、张志豪、唐辉三人送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鸡山村附近,三人到达后,在鸡山村、北山村附近用螺丝起子连续撬碎多辆车窗玻璃实施盗窃,共盗得价值人民币4110元的烟酒若干以及现金1450元。后熊被公安机关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熊系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2021年7月30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熊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案例评析】胡彬律师认为,本案起因是犯罪嫌疑人熊盲目听从其表哥徐涛的提议参与了盗窃,并非是犯意的发起者,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并且熊具有到案后主动坦白交代,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等多种认罪悔罪的法定情节。同时注意到熊自小为留守儿童,父母亲在外地工作繁忙疏于管教,缺少沟通交流,家庭关爱的长期缺失,留守家庭造成熊对社会的认知不足,法律意识淡薄,此次犯罪是因年少无知,对自己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差而受身边同伴的不良行为影响走上犯罪道路。

 

【典型意义】法律意识淡薄与心理亚健康是许多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在办理未成年犯罪的案件时,不仅要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有效辩护,同时还应充分分析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和社会因素,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将犯罪的未成年人从偏差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中纠正过来,不仅要为未成年人赢得新生的机会,更要让他们对今后的成长道路充满憧憬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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